當前位置:法律圖書館>>法治動態>>歷史今天>>【1960年2月2日】國務院要求妥善安置歸國華僑
http://www.xhstz.com.cn 2010-02-02 00:41:00 來源:人民網
![]() “到家了!”印尼僑胞乘坐我國政府派出的輪船返回祖國,到達廣州。 |
| 1960年2月2日,國務院發布了《關于接待和安置歸國華僑的指示》。要求各地根據國家的需要和個人的志愿,妥善安排歸國華僑的工作。對歸國華僑帶回的一切行李、物品一律免收關稅,其帶回的一切財產,永遠歸個人所有。 |
日期:2010-02-02 00:41:00 | 關閉 | 分享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