烏魯木齊市人民政府關于廢止《烏魯木齊市政府投資建設項目審計監督辦法》的決定
烏魯木齊市人民政府關于廢止《烏魯木齊市政府投資建設項目審計監督辦法》的決定
新疆維吾爾自治區烏魯木齊市人民政府
烏魯木齊市人民政府關于廢止《烏魯木齊市政府投資建設項目審計監督辦法》的決定
烏魯木齊市人民政府關于廢止《烏魯木齊市政府投資建設項目審計監督辦法》的決定
(2025年11月18日烏魯木齊市人民政府令第157號公布 自2025年11月18日起施行)
為持續優化法治化營商環境,加快建設法治政府,促進經濟社會高質量發展,經對現行有效的政府規章進行清理,市人民政府決定對《烏魯木齊市政府投資建設項目審計監督辦法》予以廢止。
本決定自公布之日起施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