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編號:101587
- 書名:民事主張責任研究
- 作者:李凌
- 出版社:北大
- 出版時間:2026年1月
- 入庫時間:2026-3-20
- 定價:89
圖書內容簡介
"本書以“民事主張責任的理論建構與實踐完善”為核心命題,立足我國民事訴訟法發展的現實需求,緊扣“依法治國”與“建設社會主義法治國家”的戰略目標,既是對民事訴訟核心議題的系統性探索,更是為我國辯論主義原則落地與司法規范化建設提供學術支撐的重要成果。
我國民事訴訟領域長期面臨辯論主義根基不牢、主張責任理論沉淀不足的現狀,現有研究或偏重構架域外理論,或局限于零散實務探討,缺乏“理論深度+本土適配”的體系化成果。李凌副教授的研究打破這一局限:既以大陸法系(德日)成熟的主張責任理論為參照,吸收規范分析、比較研究等經典研究方法的精髓,又堅決摒棄“簡單移植”的路徑,始終以我國司法實踐為錨點——針對立法空白與制度缺陷,補充大量本土司法案例支撐,將域外理論與我國民事訴訟語境深度融合;通過梳理主張責任的理論淵源、與辯論主義的內在關聯,厘清核心概念的法理邊界,同時聚焦適用對象、分配規則、具體化程度等關鍵問題,構建起“基礎理論—核心規則—實踐應用—制度完善”的完整研究框架。
本書的創新價值體現在“理論突破”與“實踐回應”的雙重維度,兼具原創性與學術嚴謹性;在實踐層面,針對司法實務中主張責任適用混亂、缺乏明確指引的痛點,以典型案例為依托拆解規則適用邏輯,提出可操作的裁判指引與制度完善方案,既避免理論懸浮,又能直接為法官裁判、當事人訴訟提供清晰參照,兼具學術研究價值、實務指導意義與法治推進價值。"
圖書目錄
"緒論001
一、研究背景001
二、文獻綜述004
三、思維進路009
四、研究方法012
第一編主張責任之理論基礎
第一章主張責任的淵源與概念017
第一節主張責任的來源017
一、辯論主義的來源及根據017
二、辯論主義與主張責任021
第二節主張責任的內涵023
一、行為規范的民法與裁判規范的民法023
二、客觀的主張責任025
三、主觀的主張責任026
第三節主張責任的嬗變028
一、古典辯論主義向修正辯論主義的變遷029
二、結果主張責任向行為主張責任的發展031
第二章主張責任的功能與性質034
第一節主張責任的功能034
一、明確訴的合法性034
二、信息提供與爭點整理036
三、劃定法院審理范圍037
四、確定證據調查的方向038
五、促進訴訟及實質化庭審039
第二節主張責任的性質040
一、義務論的否定040
二、權利論的矛盾042
三、必要性的確定043
第三章主張共通與權利抗辯044
第一節主張共通原則:當事人的橫向權責關系044
一、主張共通原則概述044
二、德日辯論主義的區別與主張共通045
三、程序保障第三波理論與主張共通048
四、我國主張共通原則的適用050
第二節權利抗辯制度:主張共通原則的例外051
一、權利抗辯的歷史溯源052
二、權利抗辯在德國的發展053
三、權利抗辯在日本的演化055
四、我國權利抗辯制度的完善056
第四章主張責任與證明責任058
第一節證明責任的淵源與概念058
一、證明責任概念的歷史淵源058
二、證明責任概念的雙重含義060
第二節主張責任與證明責任的關系062
一、主張責任與證明責任的聯系062
二、主張責任與證明責任的區別063
第二編主張責任之適用對象
第五章要件事實理論與主張責任069
第一節要件事實的淵源與概念069
一、構成要件的歷史小考069
二、要件事實的概念含義070
第二節要件事實與主要事實073
一、訴訟上的事實分類073
二、要件事實與主要事實的關系075
第三節主要事實與主張責任078
一、通說對辯論主義和主要事實的把握079
二、批判說的抬頭及通說的回應081
三、日本實務中關于主張責任的案例態度084
四、小結085
第四節規范性要件與主張責任087
一、規范性要件的類型087
二、規范性要件的性質識別089
三、狹義的一般條款092
四、小結094
第五節其他有爭議的情形095
一、代理人簽訂合同095
二、過失相抵096
三、公知事實098
四、法律上的推定099
第六章訴訟行為理論與主張責任101
第一節訴訟行為概述102
一、當事人訴訟行為的概念102
二、訴訟行為與法律行為的區別103
三、當事人訴訟行為的分類105
四、小結107
第二節法律上的主張108
一、法律上的主張的分類108
二、原告:作為先決條件的法律關系及規范要件109
三、被告:權利自認與規范評價的自認111
第三節事實上的主張113
一、原告:請求原因事實114
二、被告:抗辯115
第三編主張責任之規制原理
第七章訴訟資料提出主義的起源與嬗變121
第一節同時提出主義的緣起121
一、書面審理方式與同時提出主義121
二、同時提出主義的弊端123
第二節隨時提出義務的變遷124
一、口頭審理方式與隨時提出主義124
二、隨時提出主義的缺陷127
第三節適時提出主義的興起129
一、訴訟促進義務與適時提出主義129
二、適時提出主義與隨時提出主義、同時提出主義的關聯132
第八章一審程序中主張責任的規制原理135
第一節一審程序的階段化構造與主張責任135
一、大陸法系庭審的階段化構造135
二、一審程序的各個階段與主張責任138
第二節逾時提出攻擊防御方法失權的具體樣態139
一、逾適當時期的失權139
二、逾法定或裁定期間的失權142
三、準備程序失權145
第三節我國一審中主張責任規制原理的現狀與完善146
一、我國一審中主張責任規制原理的現狀與問題146
二、我國一審中主張責任規制原理的完善149
第九章二審程序中主張責任的規制原理153
第一節審級視角下二審中攻擊防御方法失權的模式選擇153
一、事后審制下的二審中攻擊防御方法失權154
二、續審制下的二審中攻擊防御方法失權155
第二節二審中攻擊防御方法失權的正當性基礎159
第三節我國二審程序中主張責任規制原理的現狀與完善162
一、我國二審程序中主張責任規制原理的現狀與問題162
二、我國二審程序中主張責任規制原理的完善165
第四編主張責任之分配規則
第十章主張責任的分配與證明責任的分配173
第一節通說:主張責任與證明責任分配的一致性173
一、德國學界的觀點173
二、日本學界的觀點174
第二節反論:主張責任與證明責任分配分離的可能性176
一、日本學界的不同觀點176
二、瑞典學界的相關論述178
第三節小結:主張責任與證明責任分配的原則一致
與例外分離180
一、主張責任與證明責任不一致觀點的評析180
二、主張責任與證明責任分配的一致性原理183
三、主張責任與證明責任分配分離的情形186
四、小結190
第十一章主張責任的體系化分配規則192
第一節主張責任分配的根據及原理192
一、主張責任分配的實體法依據192
二、證明責任分配標準的論爭194
三、要件事實下主張責任分配的體系化原理198
第二節實體法條文中的類型化事由200
一、權利障礙事由的存在依據200
二、權利發生事由與權利障礙事由的區分201
三、權利障礙事由、權利消滅事由以及權利阻止事由的區別202
第十二章主張責任分配規則的具體適用204
第一節法律主張的主張責任分配204
一、關于權利存在與否的主張責任分配205
二、關于債務存在與否的主張責任分配207
三、關于不特定概念的主張責任分配209
第二節事實主張的主張責任分配212
一、關于法律主張基礎事實的責任分配212
二、 其他事實主張的責任分配214
第五編主張責任之具體化及緩和
第十三章主張責任具體化概述219
第一節主張責任具體化的內涵219
一、主張責任具體化的生成及發展219
二、我國對大陸法系主張責任具體化的繼受224
三、與相關概念的區辨226
第二節主張責任具體化的理論基礎228
一、辯論主義228
二、真實義務229
三、訴訟促進義務231
第十四章主張責任具體化的階段體現234
第一節民事案件的處理技術:有理性審查234
第二節起訴階段的主張責任具體化236
第三節辯論階段的主張責任具體化239
一、原告原因事實主張的具體化239
二、被告抗辯事實主張的具體化242
第十五章主張責任具體化的例外及緩和246
第一節主張責任的例外:不負主張責任當事人的事實陳述246
一、附理由的否認246
二、不知陳述的規制252
第二節主張責任的緩和:對釋明義務及摸索證明的考察255
一、釋明義務的調節運用255
二、摸索證明的容許性考察258
第十六章主張責任具體化的信息收集264
第一節文書提出命令264
一、文書提出命令的立法概況264
二、文書提出命令的動態化考察265
第二節證據保全制度267
第三節當事人照會制度271
第四節其他訴前信息收集手段272第十七章主張責任具體化的中國圖景274
第一節我國主張責任具體化的現狀274
第二節我國主張責任具體化的問題276
一、起訴具體化要求的模糊276
二、忽略辯論過程中的具體化要求277
三、有違當事人雙方實質公平278
四、缺乏相應的信息收集手段279
第三節我國主張責任具體化的完善279
一、起訴階段主張責任具體化要求的明晰279
二、辯論階段主張責任具體化要求的確立280
三、主張責任具體化例外及緩和要求的補充282
四、主張責任具體化信息收集手段的保障285
結語287
參考文獻289
關鍵詞索引313
后記319"